全院师生:
经个人申请、小班评议小组评议、学院审核,现将学院2022-202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补充认定结果予以公示(为保护员工隐私,将姓名隐去,保留学号),公示时间10月9日-10月12日。
广大师生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监督小组反映,电话028-86290077,办公地点:7-1005。
大阳城集团网站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领导小组
2022年10月9日